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针对在职职工的)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针对在职职工的)
1.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适用于哪些人?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员工不在补贴之列、发证和申请时必须都是在职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企业职工(现在至2021年12月31日前,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及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内有查询信息的。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证日期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
2.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1.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在原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浮30%。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3.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请?
线上: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
线下:可以到各区、市办事大厅综合柜台、就近社区劳动保障所申请。线下申请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卡(均为原件)。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且不得就同一职业同一等级证书重复享受补贴。